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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個男人叫阿翔
他是一個樂團的主唱
多才多藝的他,當然包辦了做詞做曲
一開始我對這個團了解不深
直到有次在某屆金曲獎,他留在飄逸長髮拿著麥克風自在的唱著
那時我就知道.我已經愛上了他
他的”走馬燈”,他的”不一樣的朋友”
他略帶沙啞又混厚的嗓音,自由奔放的神情,正不是我所要追求的嗎
天啊~~他完完全全就是我想要男朋友的典型啊
留著長髮,滿滿的才華,擋不住的隨性風格,彈著一手的好吉他
天啊~~我簡直快不行了啦
就算他再窮再不如意,就算每天要給他一百塊買煙買檳榔
我也願意啊
(我這個女人到底在瘋什麼~~)
不過聽說他現在都在北京
唉,真的很可惜
很想再聽聽他的現場演唱啊
阿翔,我愛~~你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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